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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九缩回一不留心被火灼烧的手,连这样的疼,其实也没什么感觉了。
再然后,那人真不曾再寄信来了,是找到真正喜欢的女人了吧?
就是这样吧,没有林九的唐稼依旧灿烂,这过往的一点温暖和温暖,真的什么都不是呢…
那颗蓝色耳钉是在二手店里卖掉的,当年的经典款真钻转手时只换来三个月房租,可林九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午后,陪女友交了房租,晚上又一起去试过衣服。
他看着镜中包裹着白色礼服的自己拥抱着那个笑容灿烂的女人,忽然有种恍惚的错觉,到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8。
就只剩下生活的本能了,一切真的就是这样了,结婚,拥抱女人,组建家庭。
40岁那年,他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那时候想名,不自觉就取了林稼。
有时,真的是不由自主地念起这个人来呵。
唐稼死去的消息是在同学会上听说的。
这样多年过去以后,当年的班长居然想要办一个同学会,再见面时也会有种物似人非得感慨,只是唐稼没有来,他半是欣喜半是忧心,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若不是班长问及,林九,你知道唐稼的墓在哪吗?找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唐稼和林九多好的关系,这些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可谁又知晓,林九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人死了的消息呢?
班长有些惊讶,但还是带些唏嘘的告诉他,唐稼是死于胃癌的,也不知怎的醺酒抽烟,很是疯狂了几年,不曾戒不曾收敛,再后来查出病已经晚了,治了几年没见好,后来熬不过,还是去了。
真的就是这样的,明明是找到匹配的器官就能活命的病症,可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那么巧的事呢,唐稼也只是那么多不巧里的一个罢了。
林九只能陪着大家一起唏嘘。酒却是多喝了些,夜里被送回了自己的家,对呵,他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呢。
“唐稼…唐稼…”他有些不管不顾地念着,他的妻子只是给他端一杯温茶醒酒。
对了,体谅他忽然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可是,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他喜欢过的人啊…
温暖而苦涩的茶碰触到唇齿,一滴眼泪滴落其中。
太多年了,喜欢了那么久,温暖过境后,其实是满目伤痕呵…
end
☆、怎奈浮生不若梦(BL)
(一)
怜卿收下浮生时,从未想过这个孩子会有多出色的表现。他太瘦弱了,也早就过了学戏最好的年纪了。
(二)
那时的怜卿还是戏班子里的当红旦角,拣回浮生是在往牙子巷去的途中。
戏班主让他到牙子巷买几个好苗子,怜卿是也是班主带回来的孩子之一,从小便学这唱戏,到他前面那位花旦退了后,他就名顺言正地当上了头牌旦角。
怜卿长得是极瘦的,身上总有淡淡的脂粉香,修过的眉毛细细弯弯,眸眼总带一点儿黛玉的忧郁水气,身段也柔软纤细,从小就被当作姑娘来养,也总着青白色长裙,诈看果真像女子一般。
而浮生和怜卿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虽是瘦,但却很是高挑,十二岁的年纪就几乎要比怜卿高上半个多头了。
怜卿拾回浮生那天正是他十八岁诞辰。他站在那个消瘦脏污的少年面前有半响了,而那少年只是蜷作一团,依稀还能瞧见四肢纤长,却看不清样子,只能看着他一头乱发上深刻的发旋。
怜卿看着那少年,真觉得就像只瘦弱的野猫,忍不住就难受了。怜卿向来是个心软的人,市集里被小乞儿哀求总就会忍不住买些吃的给他们。
这个柔和的个性也真像个姑娘。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想了想,还是在路口的馒头摊上买了两个白面馒头,用油纸包好,他走到少年身边,问道,饿了吧,要不要吃一些?不是多好的东西…他的声音有一点软腻,笑起来还带一点腼腆,那种戏子的自如他一直是带不出舞台的,总带一些青涩,怜卿把手中的馒头递给了少年。
浮生本能地接住了还冒着热气的油纸包,抬起头来时就瞧见了眼前的这个人,很瘦,肩也不宽,浅笑的脸上几分腼腆的红,青白色的裙子只把他衬得越发的白净,连声音都带着软腻的温柔,浮生也猜测不出这个人到底是何种缘故来这样靠近他,只是他的姿态太自然了,自然到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