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百毒不侵(第2/3 页)
直接硬闯,却被那个男人给拦下了,他心中瞬间拔凉拔凉的。
“鄙人与阁下似乎未曾谋面,为何一见面就要拦我呢?”
莫文森眉头紧锁,冷冷地道。
“这位兄弟别紧张,我们并没有恶意,我方才听到你们二人在谈论什么起尸术?是否方便透露一下跟其有关的一些信息,当然,我可以支付给你让你满意的钱或者……贡献点?”
这男人理了理西装,目光中似乎有些焦急,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份焦急才忘了自我介绍。
“额,我叫柳风暮!”
这男人似乎反应了过来,连忙摸出一张名片,递给莫文森。
“起尸术,我确实略知一二,但想必你们也清楚,这孩子体内的不是一道真气那么简单,而是一只蛊虫,此时事关背后的那个势力,我们并不打算去招惹那帮人。”
莫文森说着将萧伶攸放下,但依然没有放下警惕。
“看样子我还是低估了先生的实力啊,你放心,我们柳家虽比不上他们整个宗门,但保护自己人的能力多少还是有的……这孩子是前两天贪玩,自己跑出去的时候被人下蛊的,这种例子还是头一回。”
柳风暮苦笑着道,莫文森不禁有些动容,那个什么法囵宗的行事作风他知道,自己很难不招惹上,但这个自称能与之抗衡一二的柳家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阿爸!我痛……”
妇人怀里的小孩忽然开口道,莫文森一眼便看出来,那蛊虫已经要经过这孩子的眉心了。
“小弧不怕,爸爸妈妈都在这儿陪你呢。”
这妇人说着就开始在身上翻找着什么东西,莫文森眼前这个男人却从怀里掏出一瓶药,给小男孩喂了两片,莫文森知道这是止痛药,更知道效果并不能做到完全缓解疼痛,而这个小男孩不哭也不闹,懂事得让人心疼。
柳风暮轻轻摸了摸小弧的脑袋,妇人在这一刻有些绷不住地流下了眼泪,却又怕被人瞧见似的微微侧过身去。
“哥们儿……”
柳风暮转身向着莫文森就要跪下,后者眼疾手快连忙将他托住,萧伶攸似乎也有些动容了,拉了拉莫文森衣袖。
“这里不是说话地地方。”
莫文森摸了摸鼻子,很显然这小男孩不符其年龄的坚忍和柳风暮夫妻俩的决心令他有些动摇。
“请随我来!”
柳风暮心中大喜,连忙请莫文森俩人往酒店里走。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一个办公室,空间很大,还摆有一些小孩子的玩具。
“不知哥们儿怎么称呼?”
柳风暮请他们坐下,泡了壶茶,给莫文森二人倒了一杯,随即坐在一旁问道。
“我叫莫文森,她算是我……师姐吧,她叫萧伶攸,为了避免说过多的废话,我需要知道你们对起尸术有多少的了解。”
莫文森轻轻抿了一口茶水,有些烫嘴,便放在了茶几上。
师傅怎么会爱喝这玩意?
“没有酸奶好喝。”
萧伶攸在他耳边小声嘀咕了一句。
“咳咳……我们只知道这种毒会让我们的小弧丧命,他才三岁!”
柳风暮尴尬地挠了挠头。
“起尸术是由混灵术演变而来的一种邪术,而混灵术就是毒邬子创造的一种技法,目的是让没有灵根的人也能修炼,多用于皇亲国戚,毒邬子时期的皇帝要求她创造一种可以让普通人也修炼的功法,在所有人都觉得这无异于让公鸡下蛋,天荒夜谈的时候,毒邬子却真的做到了。”
莫文森顿了顿,继续道:“混灵术可以让普通人在十二岁的时候,自主地修炼起来,主要做法是由高人将一道足够强大的真气打入孩童体内,让它连着几个穴位游走五年以上的时间,最后在十二岁时彻底创造出一套假灵根,让普通人也可以吸纳真气。”
莫文森说完喝了口茶,萧伶攸便接着他的话道: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毒邬子出去周游列国,有一个皇子在十二岁成功修炼之后,由于贪心没有把那道真气逼出来,而是一直留着想要为己所用,直到十五岁的时候,这个皇子忽然就开始变得傻乎乎了,所有太医都找不到病因在哪里,直到在这个皇子十七岁的某一天,他忽然就变成了一个浑身是血的怪物,人称血尸。”
“血尸一出,许多宫廷中的大内高手连手都镇压不了,毒邬子赶回来之后发现,这具血尸大部分时候只听自己的话,不过有时候也会失控杀人,不得已便出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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