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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台了。然后,她又和许行舫就教学方式做了一番认真的探讨,他名片上不是说教授吗,虽说前面还有“荣誉”两字,多少总有点实战经验吧?做到心中基本有数之后,她才稍稍松懈了下来。不过,她还是决定明天去本市最大的新华书店看看,最好买到一些适合自己教学风格的材料。虽然可以继续使用原来那个女老师的培训资料,但总觉得不是很满意。
第二天,天气阴沉沉的,到了早上九点多,居然下起雨来。
林岚还是决定按原计划去书店。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决定做一件事,再大的困难也要去做,只是小小的天气问题,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昨晚她已经在网上搜好了从自己的住所到本市最大书店的公交路径。一路顺利地到达,她在书店里逛了半天,发现里面关于英语的资料是五花八门,无所不有,但是西班牙语之类的就少得可怜了,反正也来了,最后勉为其难地买了两本。
唉,这还没开始赚钱就要贴钱了。
从书店出来,雨下得更大了。林岚在新华书店门口躲了会雨,见没有停歇的意思,只好撑开伞,朝前面大约一百多米距离的公交站走去。
到公交站需要横穿到马路对面,前面有条斑马线,但是没有信号灯。风很大,夹杂着雨几乎要把伞刮跑。林岚四下瞄了眼,没看见车子,她就拼命压低雨伞,将自己罩在雨伞里,朝对面走去。
突然,一阵刺耳的“嘎吱”声响起,一辆黑色轿车猛地刹在她的右手边,堪堪一手的距离就要撞到她了。
林岚大惊失色,手一软,左手的伞早被风刮跑,掉在地上歪歪扭扭连翻几个跟斗,最后朝天卡在路边的栏杆上才不动了;而她右手上刚买的书也“啪”地掉在了泥水里,立刻脏污一片。
早知道刚才应该多花两毛钱买个塑料袋的……林岚心痛不已。
她猛地抬头看向肇事车,不,应该是肇事主,脸上满是不悦。
方朝雍独自驾驶着刚到的AstoMartin开往去公司的路上。这辆在007电影里从来都和邦德是最佳搭档的车子,开在都市这样的马路上真是一种委屈,就好比你让汗血宝马跑在满是树桩的羊肠小道。或许,是该考虑换辆车子了?他微微眯着眼睛,这样想道。
现在还好,虽然风雨很大,但路上行人车子不多。难得的好路况。
他的指端忍不住轻轻拨了下,耳边立刻响起引擎深沉的咆哮,让他为之热血沸腾。这种通过指端控制的一级方程式指尖操纵式换挡杆,换挡在250毫秒内飞速完成,比一眨眼的时间还短。
他一踩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滑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连拐弯也这么完美。
然后,突然,他看见前面一个人正弓着腰艰难在大雨中穿过马路。伞遮住了大半个身子,他看不出是男是女。
瞬间的反应,他狠狠地踩下刹车。
一阵尖锐刺耳的轮胎与地面发出的摩擦声后,车子终于停了下来,离那人堪堪一手的距离。
雨很大,车窗前的雨刷不停地刷去落在玻璃上的雨水,但立刻,刚刚清晰的视线又被新的雨水模糊了,他看见那人的雨伞飞了,手上好像也有几本书掉在了地上。然后,那人转了过来,脸朝向他的方向。
是一个女人。他好像在哪里见过。
突然,他的眼睛睁大了。是她,竟然是她!
虽然她发色变深,素面朝天,脸上不断有雨水滚落,身上也几乎完全湿透,和几天前发布会里那个金光灿灿的女人判若两人,但是,他仍然可以确定,这就是她!
不管外表如何改变,她眉眼中的那一抹疏离,仿佛游离于这个世界的疏离,仍然足以让他一眼认出她。
他的心猛然一跳,全身竟然有发热的感觉。
多久没有这样陌生的感觉了?
顾不得细细体会自己的心情,他猛地推开车门,雨伞也没拿,就钻了出来,站到了她的面前。
林岚淋着雨,不悦地盯着面前坐在驾驶位上稳如泰山的那个男人。
雨刷快速地左右闪动,林岚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
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林岚的头上,身上越来越湿,而那个人却好似还稳坐钓鱼台。
怒火从心里慢慢地一路蜿蜒燃烧起来,无法压制。
好吧,山既然不过来,那穆罕默德就自己走向山好了。
就在她要抬脚的时候,车门突然被打开,那个男人猛地钻了出来,站到了她的面前。
两人相距很近,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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