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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递给金哥,然后两人转身出了房门。
金哥是在两个送货员走了很久以后才回过神来,他将我拉到沙发上坐下,“璞子,这琴,哥送你的。”
“什么?”
那无论如何也不是我能猜到的结果。说实话也因为当时还没能真正的把金哥让到我的心里,毕竟他是一个在社会上混迹的人。虽然他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做酒吧的给人留的印象总不是那么的好。我没有找到金哥对我好的理由。
“不需要惊讶,哥知道你瞄这琴已经很久了。你还买不起,哥先替你买了,以后把钱还我就是。”
同样我也找不出拒绝金哥的理由,因为我与他们那类人打交道不算少,多少对他们的为人还是有那么一些了解。记得上初二的时候认识一个卖粉的大姐,就因为我在雨天里给了她一把伞,www。③ü ww。сōm后来再遇见的时候她硬是给我买了一件班尼路的衣服。当时有些(炫)畏(书)惧(网),所以拒绝了,结果那个叫红姐的火了,狠狠的扇了我一耳光,说我看不起她。最后她扔下衣服转身便离开了,从此再没有见过,后来听说她进去了。
当时金哥说吉他是买给我的以后,我想到了那个卖粉的红姐。所以我没有拒绝。当然,也因为那把吉他的确是我渴望已久的。我不是那种很矫情的人,而且当时我的年龄也决定了我的作为,所以我不会去在意是怎样得到自己喜欢的的东西的。
那把吉他明显的让金哥和我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观。拿人手短,吃人最短,这是曾经老人们教给我的道理。我不知道我和金哥关系的进步是不是因为这一点。反正在得到吉他以后,金哥的确是在我心里进了一点。而金哥完全的在我心里占据位置却是几个月以后。
有了那把吉他,往后的那两天生活便不再那么无聊。每一件新东西拿到手以后,你总是要先与它建立关系,然后慢慢的去磨合。就像车一样,新车买来以后总有一段磨合期。乐器也一样,要不断的去寻找契合点,让它与你心中的乐谱产生共鸣,之后你才能用它奏出动听的旋律。
国庆的第六天,我该回学校了。我念念不舍的别过我的吉他。因为多了一个音箱,搬起来便不是那么轻松,所以只能把吉他放在金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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