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咪咪出手啦(第1/4 页)
咪咪很烦躁。这些天她一直闹心,看什么都不顺眼,别人说什么都不好听。三句话不来就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摔东西。
甚至一听到楼下大厅或包房里传出的浪笑和练歌声都闹心。
是什么原因导致她变成这种性格呢?
原因是因为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
那一年,咪咪高中毕业,参加了市报记者招聘考试,就认识了报社的工商记者部一个男主任,那人答应帮她调到报社,这一来二去的约会,不但当记者的事没办成,自己反倒成了那个男人的情人了。
两人频繁地约会,她很快地就怀孕了。
男人要她打胎。她不肯,她要用这孩子要挟男人离婚娶自己。
她对男人说,如果你不和你老婆离婚,她就腆着肚子或抱着孩子去你的单位闹。
男人是报社工商记者部的主任,正值春风得意之时,提拔做副总编辑只是时间问题,况且他老婆也在一个单位,是社会新闻部一个挺知名的记者。
在那个年代,个人私生活总是和政治前途与仕途息息相关的。如果发现某人有“生活作风"问题,那么别说是入党、提干,就连涨工资都没你的份儿,弄不好,一张8分钱邮票就把人给打发了。
如果她真的去报社这么闹,那这男的一切可就都全完了。
男人也知道,咪咪这人初生牛犊,能说就能做,是完全可以干出来的。
无奈之下,男人便答应和老婆离婚后娶她。但条件是时机不成熟,市委正在考核提拔,所以不能马上离婚,要等副总编提完以后。
咪咪很崇拜报社副总编这个职位,到那时,男人就是市里副部级干部坐小车的了,要钱有钱,要多风光有多风光。这对自己将来的生活会有多大的影响啊?
基于这个想法,天真的她同意了男人的意见。
他们在被窝里约定:
孩子生下之后。如果男人还不离婚,就任凭她抱着孩子去报社里闹。
刚入社会,还懵懵懂懂的咪咪,则信以为真了,此后,男人就把她送到郊区租来的一幢房子里,还雇了个保姆伺候着,谎说自己去北京中央党校进修,就再也没来过。
直到孩子生下来后,咪咪再去报社找他时,传达室的人告诉她说,那男人两口子都已经调回湖南老家好几个月了。
被骗了,骗得如此惨!
这可怎么办?
咪咪把这孩子看成了孽根:
有这样的爹,这孩子还能好得了么?况且,这孩子生下来就视力非常的弱,几近失明,她一个连工作都没有的女人,又怎么能养得了这样一个病秧秧的孩子?
于是,咪咪便把这孩子给扔在了孤儿学校大门外的一棵大树下。
因为孤儿学校有个附属的保育院,专门收养遗弃婴儿的。所以一些私生子的父母常常把孩子遗弃在这儿,目的就是想让保育院收养。
话说远了,咱还说现在。
这些天来,咪咪的脑海里就时常浮现出当时的情景,耳畔回响着那孩子的哭声。
她常常地会被会被那个迷迷茫茫大风雪的黎明, 自己怀抱着被小花被包裹着的孩子, 在公路上步履踉跄地走着哭着的情景所缠绕……
因为她基本可以断定,凌姗和金大雄夫妇收养的那个盲女秀秀,就是她遗弃在孤儿学校门旁的那个亲生女儿。
这应该是千真万确的。
为此,咪咪曾多少次侧面向金大雄求证抱养及孩子的细节,全都一致。
其结论就是秀秀应该就是她当年扔掉的那个孩子。
虽然当时自己实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这么多年来,咪咪却一直都在受着良心谴责,近而多次产生了要找回女儿的强烈冲动。
是啊,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的她了。现在, 她什么都有了:有了钱, 有了财产,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做什么都可以顺理成章: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带着孩子到世界上最好的医院去治眼睛;她要把女儿的一生都安排好,自己所有财产都留给她。也好赎回自己的罪过, 让女儿享一辈子富贵荣华。
可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办呢?
有时候, 咪咪也有良心发现, 也去为凌姗想过。她觉得自己这样做肯定是对不起凌姗了,但也都是实在没办法的事。
本来嘛, 凌姗应该是自己的大恩人呐, 按说, 自己这初入江湖的应该是知恩图报的。
可偏偏她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