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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做媒
一个女人一个坑,漂亮女人就是陷阱。
这是我一哥们儿告诉我的,我哥们儿是一写小说的,小说的写的索然无味,就这句我觉得—还有点哲理。爱情到了的时候,谁还管他是坑还是陷阱,当然是心甘情愿的跳进去。
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文学,文学这东西吧,就那么点事儿。经济学上面怎么讲来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咱经济基础还没奔上小康呢,哪有闲情逸致去摆弄上层建筑啊。当然,我也觉得我哥们儿也不是写小说的材料。但这哥们儿是发小儿,我不喜欢文学,但是我不能阻止我发小喜欢文学。我曾经苦口婆心的劝解过秦简:别太拿写小说当回事儿,这玩意儿不能顶房不能顶车,甚至连顿饭也不顶用,有这兴趣不是你的错,但是想把兴趣当成职业绝对是一种罪过。对了,秦简就是我那发小儿,我那哥们儿,住在我对门的家伙,就这渊源,即便算不上青梅竹马,也称得上半个两小无猜。
我之所以同意这句话是因为我曾经掉进陷阱里面,深受其害,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于是再也不敢投入真感情,直到遇到辛欣。
辛欣是谁?辛欣是我现在的女朋友。海归派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毕业,长得挺漂亮的,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巴掌大的瓜子脸,身材称不上火辣却也凹凸有致,典型的卡通美女形象,皮肤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说话细声细气,有些娇滴滴的感觉,虽称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却也算得上一支梨花压海棠,万绿丛中一点红,属于那种第一眼看去就有些让人喜欢的那种女孩子,尽管向来讨厌女孩子过于娇气或者嚣张跋扈,但是我还是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辛欣,而且爱的有些不可自拔。总结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来我相信一见钟情,二来,我相信缘分天注定。
我和辛欣的初遇颇有些巧妙也就是俗话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半月前我在游泳馆游泳时打算握住护栏上岸时,感觉一向冰凉坚硬的护栏变得软软的、滑溜溜的,待浮出水面,才发现自个抓的是一个女孩子的脚踝,而且脚踝上还挂了一颗红丝线的胡桃核,煞是可爱。那女孩像受惊的小鹿一样往后退,我的手却还没有放开,一个得瑟,扑通一声我俩面对着跌入水中。
我还没有从胡桃核的可爱中反映过来,于是我在水中看到一张秀气的小脸慢慢贴近,眼睛大大的瞪着,接下来是一张肉嘟嘟的嘴巴蹭过我的下巴,顿时心里一阵麻酥酥的,有点像触电的感觉,却远比触电幸福得多,接吻我早就身经百战了,却没有一次像这样感觉奇妙,正当我沉浸在这美妙的时刻想入非非时,只觉得手腕上一疼,此时才发现女孩已经呛进几口水,她居然不会游泳!MY GOD!我顾不上思及其他,慌忙抱起她上岸,这时她小脸苍白,气息奄奄的样子,泪珠子串串的滚下来,扁扁嘴巴指着脚踝“痛”这一声硬是让我的心咯噔一下,煞是心疼,慌忙穿上衣服,抱起她打车匆忙去了医院,只听到后面围观的人叽叽喳喳英雄救美怎么我就没碰到呢。。。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自打我让辛欣脚脖子崴了以后,经常乐此不疲的奔波在公司和医院之间,家里倒是没回去过,这么半个月过去了,一来二往的,辛欣顺理成章得成了我的女朋友。后来才知道辛欣那次是打算学习游泳,经过那次折腾,她放弃了学游泳,我追问道要是下次再落水怎么办?她娇笑着搂着我的脖子道“那我等你来救我不就得了”我一听乐了,打破砂锅追问到底“那要是我不在呢?”辛欣一个翻白眼“绝对没有那种可能性”就这么着,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她,她轻而易举的俘获了我的心。我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安排我俩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情境下相遇,然后再相爱。
虽然我知道在很多人看来,当时我是故意抓住辛欣的脚脖子,早有预谋并伺机表演一番英雄救美的好戏,让欣欣爱上我。但是,天地良心,我没有,我发誓,绝对没有。去游泳馆也只是洽谈工作结束后打算放松放松的,继而发生了我错抓崴了辛欣的脚脖子的事情而已,但是事实证明,没有人相信我的话。有几个哥们找我喝酒,那是我第一次带辛欣给朋友们认识,我俩正处的热火朝天,粘黏糊糊的拉都拉不开的热恋时节,辛欣挽着我的臂弯,很是亲昵的依偎着我,我觉得无比的幸福,我这人不是那种把爱情当作游戏的人,把女孩子介绍给朋友认识就是真正打算在一起的意思。几个哥们儿全部齐刷刷的眼睛盯着辛欣看,想要吃了她一样,虽说一开始心里觉得很有面子:我女朋友漂亮才让人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