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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只是僵尸,那她就不用这般的着四处找了。
马金灵早上戴起了遇到僵尸就会起反应的银铃耳坠,只要是遇到僵尸呆过的地方或是所隐藏之地就会不同程度的响起,当然与平时的叮铃铃的美妙声音大不相同。
不过,这也就代表着她必须从车站开始找起。
火车站这个地方她是来一次烦一次的,因为戴着银铃所以刚站到车站就有了反应。
向左,她依着铃声寻去。
一路上只是随意的响几声,代表着僵尸确实是路过这里,并没有随着火车再去别的地方。
这个僵尸的攻击性并不高,因为姑姑发现他的时候此僵正在吸食家鸡的血液。这也是马金灵懒得找到他的原因,不过是个老实本份的僵尸而已又没伤人,收了有什么好处?
而且大概因为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剧情关系,她对僵尸并不如她的姑姑、姑婆那么仇恨,一见到就非要杀死不可。
可是走了接近大半天,银铃依旧是叮一声铛一声。
她无限的抽着嘴角,这僵尸到底要走到什么地方去啊!
累了坐在一边休息,刚好看到嗖一个女人跑过去,看着她跑去的方向,那里正在烧着大火。
上海果然是个可怕的地方,平白的只有一间铺子着火。
坐着电车回到了杜公馆,虽然是第一天来上海,但是只要打听杜国笙的家没有人不知道的。
刚进来就见着杜国笙正在与一个十分富态的老头儿在吃饭,杜国笙道:“回来了,这位是发叔,昨天你来的晚他已经睡了,早上他去买菜回来你又出去了所以没见到吧!”
马金灵不请自坐,道:“发叔你好。”
“这位小姐就是你说的先生,真是年轻啊。你好你好,呃……”
“我叫马金灵。”
“好名字。”
马金灵道:“嗯,父母取的我无法选择。”然后她指了指桌子道:“我晚饭也没吃呢。”她一直认为自己做马家女人挺失败的,因为什么马小铃,或马丁铛都挺傲气的,偏到了她这里变成了脸皮厚。
没办法,时代不同。
这个时代不厚点脸皮还真难活下去。
毕竟,马家那几个女人固执着呢,想让她们攒钱那完全不可能。
“哦哦,我去拿!”发叔笑了笑连忙去给这位看起来年纪挺小但是却十分有架子的先生找来了碗筷。
马金灵也不挑食,而且这饭菜确实做得不错。
“菜很好吃,是发叔你烧的吗?”
“是啊,喜欢吃就多吃点。”
“嗯,谢谢发叔。”马金灵吃的并不多,最后一个上桌的却是最快一个吃完的。
杜国笙道:“不喝碗汤吗?发叔的汤才是一绝,不喝可惜了。”
马金灵道:“不必了,我们什么时候教字呢?”
杜国笙道:“吃过饭吧。”
马金灵点了点头,道:“那我去洗澡换衣服。”说完站起来上了楼。
发叔看着她的背影道:“哇,我长这么大还没瞧见这么……这么……怎么形容呢?对,就是有个性的女生。长的也挺可爱的,阿笙我看她和你挺配啊!”
杜国笙笑道:“发叔你别乱说了,吃菜吧!”
发叔笑道:“我才没有讲错,而且人家又有学问,可以做你的先生。”
杜国笙道:“发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水平,就算随便找一个人都可以教我写字的。”
发叔道:“我就不信,那个雪冬姑娘就比这位先生好?”
杜国笙道:“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总之先吃饭,吃过饭我还要学字。”
发叔只有叹气道:“你看看人家阿林,已经和那位小姐在一起了,可你都这么大了还是一个人,发叔看着着急。”
杜国笙刚来上海的时候就是这位发叔带着他闯荡的,所以一直将他当成自己的父亲一样看待,如今被唠叨了两句也不会多想,只是觉得自己与韩雪冬这段感情是太过复杂了。他本人也是希望两人能早日开花结果,可是想想雪冬那性子只怕很难。
吃过饭,马金灵就象知道一样自动走了下来。
她换下了白天穿的小碎花衣服,穿着一件比较宽大的象是自己缝制的连衣裙又或是睡衣走了下来。
发叔小声对杜国笙道:“身材也不错,皮肤很白值得考虑啊!”
杜国笙也微眯起眼睛瞧了她一眼,确实如发叔所讲的一样,是个很迷人的女孩。虽然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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