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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惊的是,雷根那一口斯拉夫口音。在亚瑟的心目中,斯拉夫人是最早的野蛮民族,因此他认为,与雷根打交道就好比是同野蛮人往来。虽然危险,但在紧急时,他却很有用。
几个星期后,《凯文》和其他几个调皮小孩与别的社区的孩子打泥战,地点在一栋建筑工地前的垃圾堆。凯文抓起泥块掷向对方,只要未击中而泥块撞碎时,他就大笑。
后来,他听见一个奇怪的声音说道:“丢!丢!快丢!”
他停下来张望,身边并没有人。稍后,他又听见了:“丢!丢!快丢!”声音像是布鲁克林战士,凯文曾在电视战争影集中看过。
凯文停了下来,坐在垃圾堆上,思索到底是谁与他说话。
“你在哪里?”凯文问。
“你在哪里?”那声音也问。
“我站在坑洞后的垃圾堆上。”
“是吗?我也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凯文问道。
“菲利浦。那你呢?”
“凯文。”
“名字好怪!”
“是呀,如果让我见到你,我准会把你揍扁。”
“你住哪儿?”菲利浦问。
“我住春日街。你是哪儿来的?”
“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来的,不过现在我也住春日街。”
“我住春日街933号,一间白色房子,是个叫米查的人的房子。”凯文说,“他都叫我比利。”
“天哪!我也住那儿!我知道那个人,他也叫我比利,但我从未在那儿见过你呀!”
“我也没看过你!”凯文说道。
“他奶奶的!”菲利浦说,“我们去打破几块学校的玻璃窗吧!”
“太帅了!”凯文说道,然后便跟菲利浦跑到学校打破十二扇窗子。
亚瑟听到他们的对话,知道这两个人有犯罪倾向,将来可能会惹麻烦。
雷根知道有人与他共用一具身体,也知道比利,从一开始有知觉时就已经知道了──大卫是忍受痛苦者,丹尼一直活在恐惧中。三岁大的克丽丝汀是他崇拜的偶像──但是,他知道还有其他人,许多尚未见过的人。他所认识的五个人,还不足以代表那些声音和发生过的事。
雷根知道自己姓华达斯考维尼契,家乡在南斯拉夫,他存在的原因乃是为了活命,使用各种方法保护其他人──尤其是小孩子。他身体强壮,而且拥有蜘蛛般的警觉性,可以察觉到蜘蛛网上的任何入侵者,他可以吸收所有人的恐惧感,进而转化为行动。他曾发誓要自我训练、锻炼身体、习得军事技巧。但是,在这充满敌意的世界里,这样仍然不够。
雷根到城里的运动器材店买了一把小刀,然后在树林中练习“靴侧拔刀”和“快手飞刀”的战斗技巧,直到天黑了才回家。他决定从今以后不论何时何地,一定要随身携带武器。
返家途中,他听见英国口音的声音,于是迅速转身蹲下,拔出小刀,却看不见半点人影。
“我在你脑子里,雷根,我们分享用一具身体。”一路上,亚瑟向他说明身体内的其他人。
“你真的在我脑子里吗?”雷根问道。
“没错!”
“你也知道我正在做的事啰?”
“最近我在观察你,认为你的刀法很好,但你不可只玩一种武器,还必须学习枪和炸弹。”
“我对炸药一窍不通,电线和线路也一样。”
“那是汤姆的专长,他对电子、机械方面很在行。”
“谁是汤姆?”
“我会陆续介绍给你认识。如果我们想在这世界上生存下去,就必须从混沌中理出头绪。”
“你说的”混沌“是什么意思?”
“当比利失去意识时,就会有不同的人陆续出来面对外面的那些人,结果做出来的事都有头无尾,出了问题又没人解决,每个人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把这种情形称为”混沌“,我们必须找出一种控制的方法。”
“我不喜欢被人控制。”雷根如此表示。
“重要的是,”亚瑟说,“学习如何控制事物,如何控制别人,这样我们才能生存下去,我认为这才是最要紧的。”
“那第二重要的呢?”
“自我修养。”
“我同意。”雷根附和道。
“我告诉你一本我曾读过的书,它教我们如何控制肾上腺素,进而得到最大的体能。”
雷根一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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