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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叫孬子他娘,好一顿臭骂:“老不死的!你想做甚?想扒灰么?!趁早死了这个心!”
于是,那乱伦之事,便从此掩过。
孬子,虽不醒男女之事,却也能折腾人。每晚,他上了床,总要拿那阳具去蹭他媳妇的奶;且,一折腾,就是大半宿。
而孬子媳妇,原本是知道咋回事的。只因一开始,不曾敢告诉孬子;后来,便不敢再说了。只得由着他折腾。
那日脚,苦是很苦的。孬子媳妇,只觉着两眼刚合上,无有睡沉,公鸡便打鸣了。她,便起身,忙里忙外;而后,去上工。
好在,不久肚子便现显了出来;孬子他娘,亦疼她护她。
斗转星移。孬子媳妇生得娃子,渐渐长大。
山里的娘们觉着:这娃子咋越长越不象孬子呢?少不得私下里议论。山里的长者发出话来:娃子,象娘、象舅、象外公,也是常有的事。
于是,山里的日脚,又平平淡淡地过。
村里,孬子媳妇的弟妹们,亦先后成人。老二,进城当了工人;老三,当兵去了部队;老四,亦说好了人家,挑日脚准备出嫁……
那年。年底,老三拎了两瓶地瓜干子酒,从部队归来探家;路过城里,叫上老二。老二一咬牙,也称了半斤花生米子。两人,一同家来,看望憨子。
喝着酒,哥俩便聊到了孬子媳妇。憨子,不声响;起身,往屋外走。
老二问:“做甚?”
憨子答:“尿。”
老三就手抓了把花生米子,塞到憨子手上。
憨子出了去,就无有回屋。
人们找到他时,他已在河沟沟里淹死了。河滩上,放着他旧袄上扯下的一块补丁包着的花生米子,和一双半新的布鞋。
有人疑惑:河沟沟里,咋能淹死人呢?村上的长者,即刻发话:活得好好的,谁会去寻死?!
于是,无有人再多言语;大伙一块动手,帮着料理憨子的后事。
光阴逝去,无有回头。
孬子他爹、他娘及孬子,皆前后脚去了。
孬子媳妇生得那娃子,也早出去当了兵,且当上了军官,在外边讨了媳妇、生了娃,也是个男娃子。
娃子与娃子媳妇,也曾要接她去一起过;孬子媳妇,不稀罕去城里。
如今,日脚比过去好过得多。山地,还了林;林子,转包给了乡亲。她,每日就糊自己一张嘴巴。
娘家的弟妹们,亦大都进了城。常捎来话,说是离得太远,就请她多费点心,照看好爹的坟。
孬子媳妇,就守着老屋,守着她爹的坟,及孬子他娘、孬子和孬子他爹的坟,过日脚。
她,时常到坟地上转转。也给自己挑好了地方,就在她爹的脚跟前。她想:近些,好说说话;跟爹,说说过去的那些事。
创作于 200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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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手
顾晓军小说·一卷《 高 手 》
哪一个的记忆里,无有一个灿烂、美丽的早晨?!
哪一个,又能够忘记浪漫的大学时代?!
对于俺,大学生活,那更是――今生、今世,终身难忘!
一进大学,俺就自然而然认识了他。
他,不帅、也不酷;但,绝顶聪明!且,不露声色。
他是个情场高手。听人说,小学五年级,就会谈情说爱,谈过的女朋友,有一个加强排,还外带半个警卫班。
俺,一开始,就叫他:高手。
俺属于晚熟的那种,家里管得紧;都满二十了,还从来无有同女娃子,私下里拉一拉手。
说真的:那时候对他,俺只有敬仰。
俺俩有缘。虽同届不同班,更不同系;但,不知咋的就认识了,谈得来、很投缘。
那时,学校和社会上,早已默认了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但,异性合租,刚开始流行。俺俩合计:邀两位本校女生,一起到外面去合租、一快住,也赶一回时髦。
原以为:说说而已。无有想到:他真的很能干!不到三天,就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关键,还找到了两个愿意合租的女生。
说搬就搬!
那时,天气酷热,可俺的心里呀,更热!
俺自告奋勇,一个人赶过去打扫卫生;汗流浃背,毫无怨言。
有人,恐怕又要笑话俺。这,就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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