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2/4 页)
熟人和朋友圈子。
其中大多数人对他有用,这些人包括老警卫队的人,也有重要的军官,银行家,海外商人,上海黑帮和四川秘密社会的头子们。
无论这些说法的可信度如何,中美合作所的美国人员认为他们在中国的主要使命是训练游击队,使之最终成长为一支地下抵抗力量,以便在美国正规军最终登陆中国海岸时向日本人进攻。
考察中美合作所的每一个单位,便会发现他们所通报的敌人伤亡人数并不准确,但这绝对没有贬低自愿为这项使命工作的美国人的英雄主义精神。
当这些人在回顾自己的战争经历时,他们感到的是骄傲和对部下的钟爱。
由于几乎所有这些美国人在赴华工作之前都对中国一无所知,也不会说最基本的汉语,所以他们有时对环境的误解往往令人可笑。
在教员们看来,中国新兵之所以优秀,正因为他们原始的适应力。
中美合作所的训练官们经常讲起学员们“坚韧”的中国脚,他们只穿布鞋,草鞋而不穿有皮底的鞋子。
他们十足的“农民劲”,正如他们动物般的野劲那样,使他们成为出色而凶狠的黑夜杀手,他们非常习惯黑夜行动。
于是,美国人“对中国游击队员令人难以置信的夜视力感到惊讶。
他们完全像一只猫那样能在黑夜里看得清清楚楚”。
被形容成“好学”和“精益求精”的中国新兵们,由于在使用手、脚和腿来击倒敌人方面的敏捷程度,他们很快就掌握了近距离格斗的要领。
然而,这些形容针对的还是一种少年气,而非成年人的熟练。
在年轻的美国教官们和他们的“学生”之间的文化距离非常大。
语言不通一直是个大的障碍,在缺乏称职的翻译和地区方言繁多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许多教官以为自己很受欢迎,其实绝大多数只是勉强被接受而已。
最糟糕的是那些认为必须“用美国军事方式来训练中国人”的教官。
不过平心而论,美国人“把我们知道的所有技术都教给了那些接受训练的人”:单人格斗,爆破,无线电,摄影,医药,“甚至开始有点FBI的味道。
中国人的射击特别优秀,他们兴奋地使用由美国海军提供的新式,干净,快速的武器,换下了他们以往所熟悉的过时的德国,捷克和日本武器。
尽管有些美国人认为他们不应当提供汤姆森机关枪,因为它们对中国新兵的平均身材来说太重了,但梅乐斯决定,每个训练班的学生在训练毕业后,都应该有扛在肩上的汤姆森机枪或卡宾枪,或者有左轮或45口径的军用可特式自动手枪。
二.
武器是美国的,教官是美国的,训练方法也是美国的。美国人按着自己的模式,对中国官兵重新锻造。
美国枪支好使,又短,又轻,又准,射速也快,可是,美国人的训练方法,真让中国人吃不消。有了枪支,瞄准、射击,摸爬滚打,练呗!
可是美国人不。
先上理论课。又是课本黑板,又是图片幻灯,从火药,力学原理讲起,一直讲到枪支的构造,性能。概念名词,公式原理。弄得人晕头转向。
你越不懂,美国人越要考你,一不如意,就是一声: “Stupid(笨蛋)。”
什么也没学懂,先会了个“笨蛋”。
过了一关又一关,筛了一遍又一遍,到了实弹射击。
士兵们这才有了笑声。
首先进行的是热带丛林生存训练。
这是所有训练中最原始,最野蛮,最有刺激性的课目。
训练的最终目标,是要把现代人训练成原始人,学会像原始人那样在丛林里生存,奋斗。
热带丛林没有一般概念中的路。这时里的路千奇百怪,有的是人用刀从树缝里地点点砍出来,有的是野猪从草莽荒榛中拱出来,有的是架空的溜索,有的是枯藤做的秋千。
更多的路,是树干的本身。
爬树是丛林中最普通的行走方法。
她们训练的科目,有爬山,上树,武装泅渡,战斗射击等等,更特别注重丛林侦察战术的运用。
教官们尽心地教导,她们用心地学习,丝毫没有虚度了这段宝贵的时光。
整整花了两天时间,才完成第一个课目。
除了学会使用指北针和地形图,更多的精力是学习在没有制式器材条件下判别方向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